精神病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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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分级及稳定性评估

1、危险性评估

应对所有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共分为 6 级。 0 级:无符合以下 1-5 级中的任何行为。 l 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 级:打碰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制。 3 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 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 止。包括自伤、自杀。

5 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 还是公共场合。 2、危重情况处置

观察、询问和检查有无出现暴力、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以及急性药 物不良反应和严重躯体疾病。若有,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 3、分类干预

若无上述危重情况,应进一步评估患者病情。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 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 病、社会功能状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根据患者的精 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 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将患者分为病情稳定、基本 稳定和不稳定 3 类,进行分类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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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情稳定患者

病情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 O 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 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无严重躯体 疾病或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的患者。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 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

3)病情不稳定患者

病情不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 3-5 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 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 4)其他要求

1)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 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 理支持和帮助。

2 )每年应至少进行 1 次健康检查和 8 次随访。

2016 1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 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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