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失地保险政策 政府在失地影响下,不断加快解决农民土地承包到期和失地问题的步伐。为此,浙江省政府第一次拟定了《2020浙江失地保险政策》,作为解决失地问题的重要措施。 一、失地保险政策的依据 2020浙江失地保险政策的制定,建立在国家关于解决失地问题的总体部署及浙江省关于政策调整的基础之上。具体政策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完善解决失地群众困难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浙江省政府失地政策调整实施方案》。 二、失地保险政策的内容 1.保险对象及保险责任: 失地保险对象为浙江省所有农民,包括失地农民、承包到期农民以及被迫将土地出让、被改变用途,但未收到指定的补偿费的农民。保险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 (1)退还或赔偿被强制收回土地及被迫出让土地的农民补偿费; (2)给以补偿费的失地农民每月发放1000元以实现补贴标准; (3)保险金可用于赔偿失地农民因收入减少而引起的急需费用; (4)补贴强制迁移的家庭的移民费用; (5)建立失地安置点,为失地农民提供新的就业市场; (6)为失地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和金融支持等。 2.保险金的发放: 每月,各地分别针对本地失地农民或承包到期农民发放不低于 - 1 - 1000元的保险金,保险金可以用于补偿损失,安抚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安置地点及移民费用补贴: 为了使失地群众能够拥有新的生活空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继续保留原有的安置地点,安抚失地群众的精神,让他们能够安身立命,同时针对家庭被迫迁移等情况,政府可以给予移民费用补贴。 4.技能培训及金融支持: 失地农民搬迁,他们需要重新学习新技能,以适应新社会环境。为此,政府将为失地农民参加技能培训,以及提供就业指导。针对部分教育条件较差的失地农民,政府可以向农民提供金融支持,让他们拥有更多就业机会,减轻经济负担。 三、失地保险政策的实施 1.实施组织:浙江省失地政策实施局负责政策的实施和管理。 2.实施方式:本政策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县级政府要对本辖区内失地农民进行调查,核实其有关信息,并及时将实施结果反馈国家失地实施中心。县级政府还要将涉及的安置点信息及时反馈县级失地政策实施局,提供有关服务。 3.政策督办:政府会定期督办浙江省失地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确保实施的顺利进行。 四、失地保险政策的影响 1.改善农民生活:失地保险金正式实施以后,将有效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减轻他们精神及经济负担,以保障他们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a9f505a00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