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竞争的目的是“提升自己,补益社会” 作者:刘沛华 来源:《成才之路》2008年第17期 笔者在七年级下册思想品德《公平竞争》一课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树立这样的理念:参与竞争的目的是“提升自己,补益社会”。 笔者认为,把竞争的目的定位在“提升自己”,参与竞争者就会把结果看得淡些,把过程看得浓些。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在竞争的准备阶段,着力提高自己的实力,冷静地审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确定切合自身实际的竞争目标,制定正确的行动方案;才会在竞争过程中时刻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把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展示出来,让他人(观众、听众,乃至评委)欣赏到一个真实的你——既能欣赏到你出色的表现,也能欣赏到你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智慧、信心和勇气,从中受到感染、得到启迪;才会以良好的心态、积极的情绪面对竞争结果:面对不满的结果,会自我安慰——“我努力了”,“今天的我比昨天的我进步多了”,“通过今天的参与,我多方面的素质都有所提高”;面对满意的结果,会意识到:其实自己在很多方面不如其他选手,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 笔者认为,把竞争的目的定位在“补益社会”,人们就会自觉地从社会发展的需求出发,选择参与对社会发展有益的竞争项目,拒绝参与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的竞争;在竞争过程中,会自觉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努力为社会的发展增光添彩;对待竞争的结果,也会从是否对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角度去认识。 笔者认为,要让学生从小树立“参与竞争的目的在于提升自己,补益社会”的理念,不是一篇课文、几堂课就能奏效,还有赖于整个社会的共同配合。它需要社会成员改变观念,正确认识竞争和看待竞争结果。如竞争是无止境的,是永远没有终点的,它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为此,就要求我们在宣传“优胜者”作用的同时,不要忽视“劣汰者”的作用。正是多数的“劣汰者”把少数的“优胜者”抬上光芒四射的领奖台,他们都为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只是在部分人看来其作用有大小而已。正因为此,我们评价竞争结果,应忌讳“胜”与“败”的字眼。事实上,有竞争就会有高低、强弱、输赢、优劣之差异,而这种差异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更不是对立的,何来“胜”“败”之分! 只有每个人,只有社会的各行各业,在与他人或其他行业的竞争中,把竞争的目的定位在提升自己,补益社会,自身或行业才会有长足的发展,社会才会不断进步,才能使我们的下一代树立正确的竞争理念,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安福县甘洛初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abc38f8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