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记录 谈 话 人 时 间 谈话对象 地 点 谈话类别 清明节前廉政提醒谈话 记 录 人 2019 年清明节将至,为落实 XX 区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前要求对部门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 话,要求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式, 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工作防线。 具体要求如下: 一、持续强化遵规守纪。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XX 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等规定,党员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 二、严格遵守节假日期间各项廉洁规定: 1.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4. 严禁公车私用、 “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5. 严禁违规接受业务相关单位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各部门党员同志如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分。纪检监察人员将履职尽责,加强对春节期间党员干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主 要 内 容 - 1 - 谈话对象 (签字) 备 注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020a420266f5335a8102d276a20029bc646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