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 所谓“嫁妆”现在更多的时候叫"陪嫁",是结婚时女方家庭给予女方的财产。根据现行婚姻法的原则,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为女方一方的产财。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嫁状是不可能成为夫妻共同产财的。 在男女双方准备结婚的过程中,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是习以为常的婚礼习俗,但是这些彩礼和嫁妆却在生活中引发不少争议,到底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位彩礼和嫁妆的呢,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呢?下文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假如双方最后没有结婚,或者因为夫妻关系不和结婚后没多久就离婚了,那么男女双方是不是该返还彩礼和嫁妆呢?这些是不是能成为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呢? 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婚姻法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一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是支持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而对于嫁妆则认为是赠与的行为,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彩礼和嫁妆的法律知识,请电话咨询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结婚彩礼纠纷怎样解决 哪些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 关于彩礼,这些你了解吗?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05a874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