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备案事项与投资审核事项办理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冀国资字[2012]1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06 【实施日期】2012.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备案事项与投资审核事项办理规程》的通知 (冀国资字〔2012〕11号)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备案事项与投资审核事项办理规程》已经2012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一并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1 / 2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备案事项与投资审核事项办理规程 一、本规程依据《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 二、备案事项。监管企业制定的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等报省国资委备案。 三、审核事项。监管企业的计划外投资项目、计划内超过预算投资额20%的投资项目、非主业和非经营性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非金融投资类企业的金融类产品投资项目、三级及以下企业的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等报省国资委审核。 四、备案事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bebda3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