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旅游资源保护法制研究——以贵州省为例》序 序 余欢的学术著作《旅游资源保护法制研究——以贵州省为例》即将付梓,可喜可贺!她把修改定稿的书稿用电子版发来,请我为它写个序,作为她昔日的博士生导师我欣然应允。 余欢是我门下2007级博士生。她来中央民族大学跟随我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之前,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副处长。余欢的工作经历是丰富而扎实的。早在她大学本科毕业的时候,就因品学兼优而被母校贵州民族大学推荐到贵阳市检察院工作,随后不久又被抽调参与筹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工作。由于她深入基层、工作认真、锲而不舍,因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通过一个具体盗窃案件暴露出来的线索,顺藤摸瓜地挖出了4件9人的大案,因之荣获个人“三等功”。她曾经在检察院从事过批捕、起诉、反贪工作,在宣传部干过政工、宣传等相关工作,在政府法制办做过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指导、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政府立法等工作。北宋大诗人陆游说过:“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学习、进取的过程。尽管余欢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不忘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但终究觉得自己的理论的底气不足。于是她以坚强的决心和毅力,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从2007—2010年全脱产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然后又一鼓作气地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不经苦难,难得王冠;困苦能孕育灵魂和精神的力量。法国大文豪雨果就曾告诫人们:“上天给人一份困难时,同时也添给人一份智力。”我坚信这份厚重的法律实践和读书求学的艰难历练,对余欢一辈子所从事的法律和行政工作必定是十分有益的。 余欢是一个好胜心极强的人。在她同年级的4人当中,她不仅年龄最大,而且拖家带口,孩子正在上小学。记得在她刚入校的时候,无论是田野调查的基本功还是理论写作水平,她与其他应届进来的同学相比都有一定差距。但是在求学的道路上她能够忍痛割爱,孜孜不倦地投入到专业课的学习与学术研究之中。英国195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丘吉尔首相曾不无自信地惊叹:“被克服的困难就是胜利的契机。”由于余欢学习勤奋、刻苦钻研,以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的态度对待科研问题,同时认真地接受严格的学术训练,因而逐渐形成了她严谨务实的学术作风,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也得到了相关专家、同行学者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与赞扬。她在读书期间参与了由我主持的国家“985工程”二期重点立项项目的研究活动,参加了由我主编、2009年7月在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布依族音寨村》一书的写作。她不只是为我带领博士生和硕士生到贵州省黔东南民族村寨做经济调查工作,做了许多默默无闻的“打前站”事宜,无怨无悔地为同门师弟师妹尽了地主之谊;更为重要的还在于她为布依族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做了诸多弘扬和传承工作,赢得了当地党政领导和音寨村群众的高度评价,也为她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积累了第一手资料和生动的写作素材。余欢在父母面前是一位孝顺的女儿,在儿子面前是一位慈祥的母亲和学习榜样,在领导和同事面前就是一位从来不服输的“工作狂”。余欢现正在处长的位置上从事扶贫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并且兼任贵州民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从某种意义上说,余欢的这种“好胜心”和“工作狂”的精神,无疑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极为珍贵的稀缺资源。 本书是余欢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余欢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是《贵州省旅游资源保护法制研究》,经过近年的反复琢磨、修改、扩充和完善,最终成为展现在广大 1 读者面前的这本学术著作。诚如《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所指出:“旅游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同时也加剧了环境损耗和地区特色的消失。”由此就产生出这样的问题:旅游资源应当如何保护?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是否必然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能否发挥旅游的“软整合力”,找到两者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道路?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有人从理论上、体制上、机制上去思考、去探索、去解决。《旅游资源保护法制研究——以贵州省为例》一书,正是以“用法制的手段来保护旅游资源”作为切入点,系统地梳理了这方面已有的研究成果,在掌握了该领域相关研究工作的最新动态和进展状况的前提下,将旅游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其成果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较强的实证基础;既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又着眼于解决旅游资源法制保护的实际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该选题确实属于前沿性和实用性的研究课题,该成果也确实具有重要的学术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该书从旅游资源的宏观保护、微观保护、特殊区域保护、少数民族传统生态理念保护等4个方面,阐述了旅游资源保护的现状,揭示了在旅游资源保护中凸显的旅游资源保护理念滞后、旅游资源保护的“原动力”不足、对民族文化的认识和定位存在偏差、“伪民俗”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从意识、法律、体制、管理、规划、资金等6个方面深入剖析了旅游资源保护的影响因素。从旅游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旅游资源保护的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等方面总结了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果,从动态法制的角度深入剖析了旅游资源保护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从而寻求完善旅游资源法制保护的根本途径。深刻阐明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旅游资源是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立法保护是旅游资源保护的前提,执法保护是旅游资源保护的关键,司法保护是旅游资源保护的有力保障的理念;认识到只有从法制层面来保护旅游资源,才能扭转旅游资源不断遭到破坏的趋势。 本书是余欢博士的第一本学术专著,她为之倾注的心血与汗水恰好印证了20世纪中国杰出的文学大师冰心的一段肺腑之言:“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但是瑕不掩瑜,该书也确实有诸多美中不足的地方。譬如,在对旅游资源相关概念的厘定上,在对旅游资源相关问题的剖析上,在对国外旅游资源法制保护的“借鉴”、“启示”问题上,都存在诸多没有论述清楚的破绽乃至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我殷切地期盼余欢博士继续潜心研究,也期待她在不久的将来有更高品位、更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问世。我已经是花甲老人了,自古举贤不避亲,我就借此机会诚挚地向广大读者推荐弟子的这本书吧。我真心希望余欢的这本著作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能够赢得同仁和读者们的欢迎和肯定。我在这里“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大半天,这本书到底价值几何?自然不由老朽说了算,还是恳请您认真地读读这本书吧。 是为序。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才发 2014年 4月8日 余欢:《旅游资源保护法制研究——以贵州省为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页。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d0f1cf58fafab068dc02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