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上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首付人民币共计(大写) (¥ 元)购买坐落于 市 县 街 小区 房 楼 单元 室( 室 厅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一处,其中甲方出资首付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出资首付人民币(大写) (¥ 元),该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权利。该房屋以甲方个人名义购买,按揭贷款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权归属 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甲方拥有60%的产权,乙方拥有40%的产权,双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房屋处分 1.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签字时处置无效。(所有共有人必须一致同意并签字,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签字也无效)。 2.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将共有产权房屋出租、转让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 3.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出租、转让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 4.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三、税费承担 1.全部税费由双方按照比例承担(按照甲:乙=6:4)并及时缴纳。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 2.双方如在共有产权房屋居住,由双方共同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维修、装修费、物业费等居住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权益分配 1.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为依据,甲方可得收益分配的60%,乙方可得收益分配的40%。 2.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甲方占有60%,乙方占有40%,一方对外转让房产份额的,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 4.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 )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5.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60%,乙方出资40%。 6.因本房产的市场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有双方共担,所得补偿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即甲:乙=6:4)。 五、其他 1.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1bd905f5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