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 新闻和宣传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页 数 受控状态 LX-BM-09 1/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对外交流和宣传的监督和管理,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 《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 《军工保密管理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保密审查审批是指对外交流和宣传提供的论文、稿件、报道、参展、出版等信息资料进行审核。 4. 管理职责 4.1 保密办公室在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的对新闻和宣传报道等活动的各类涉密信息资料组织保密审查审批。 4.2 所属涉密部门负责人对介绍本部门各类涉密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批。 5.管理规定 5.1 本公司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报刊、内部报刊均不得刊登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主办部门须审核稿件内容,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复印。如有涉密信息时须填写《保密审查审批表》,经保密办公室审查和保密委员会主任审批。 5.2 学术论文、交流文章和宣传报道的稿件,涉及军品信息的,须报保密办公室审查和保密委员会主任审批。 5.3 印发涉及军品的广告样本、图片时,须经保密办公室审查和保密委员会主任审批。 5.4 在大众网站网页上宣传、介绍公司时,编制材料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如有涉及军品信息时,须经保密办公室审查和保密委员会主任审批。 5.5 向国外(境外)或国内举行的国际会议和向国外(境外)机构投送报刊、论文(包括摘要)或报道、稿件、信息等资料,投稿人应将拟投稿件送本部门负责保密工作领导审核,如有涉及军品信息,则须经保密办公室审查和保密委员会主任审批。 5.6 向国际或国内展览会提供展品和介绍(包括实样)时,由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查,如有军品信息,则转交保密办公室审查和保密委员会主任审批。 5.7 接待记者采访,特别是接待国外(境外)记者采访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请示保密委员会主任,在征得批准后才予以接待。 5.8.禁止事项 5.8.1对有特殊保密规定的项目和事项,不得做任何宣传报道,不得与非参与人员谈论有关内容,不得在论文和学术专著中涉及涉密项目的内容。如拟作一般性介绍或撰写学术论文,应做技术处理,并报本部门领导和保密办公室审查。 5.8.2不得向国外(境外)单位或人员提供涉密信息。如确因技术合作、设计合作、投标报价和设备配套等原因而须提供保密技术材料,相关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给保密委员会审批, 编 制 审 核 核 准 发行日期 2018-8-1 版 本 A0 程序文件 新闻和宣传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页 数 受控状态 LX-BM-09 2/2 并按要求采取必须的技术措施。 5.8.3.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非法或自行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涉密信息。如发现涉及损害国家利益,违反保密规定的,由公司保密办公室查处,情节严重的,报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6. 工作记录 《保密审查审批表》 LX-BM-09-01 7. 附录 保密审查审批流程图 相关人员 非涉密 所在部门审核 有关业务部门审核 保密办公室审查 保密委员会审批 编 制 审 核 核 准 发行日期 2018-8-1 版 本 A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f1b7488b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3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