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成果认定原则 (2010.3.4修订) 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我校研究生积极开展科研工作,鼓励撰写和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特制定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成果认定原则,各学位点应根据以下原则推荐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 一、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应以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和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收录论文为基准。 二、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成果(会议收录论文)分为“顶级”、“一类”、“二类”和“三类”。 三、期刊及相关成果类别的认定 (一)“顶级”期刊的认定 “顶级”期刊是指SCIENCE、NATURE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以及本学科国际公认的顶级学术期刊。 (二)“一类”期刊的认定 1. 原则上,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以及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收录的论文,可认定为“一类”重要期刊,需单独列出被收录的中文期刊目录(注:目录数不受以下种类数限制,国外期刊无需列出)。 2.除上述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期刊外,每个二级学科一般可再推荐1-2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认定为“一类”重要期刊,同一个一级学科再推荐的“一类”重要期刊总数一般不超过5-6种,或总数一般不超过其所含二级学科数加1,属学科特殊情况的,可申请追加,由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严格审定追加刊物目录。 3.“一类”重要期刊一般应为全国一级学会会刊,或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或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主办的高水平刊物。 4.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由《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要求不低于4000字)、“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2500字以上),等同于“一类”重要期刊论文。 (三)“二类”期刊的认定 1.根据学校现有学科设置,按每个二级学科选取若干种国内外较高水平的核心学术期刊认定为“二类”期刊。同一级学科推荐的本学科“二类”重要期刊总数一般不超过30种;无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选取二类重要期刊总数一般不超过15种。 2.“二类”重要期刊一般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研制)、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共同研制)或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遴选。 3.凡被CA、SA、AJ、CBST、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和ISTP收录的论文,以及国际学术会议收录论文集的学术论文,认定为“二类”重要期刊。 4.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由《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等同于“二类”重要期刊论文。 5.“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的学报,认定为“二类”重要期刊。 (四)“三类”期刊的认定 1.本学科有关的CN刊号学术刊物。 2.全国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集的学术论文。 四、对于学校鼓励发展的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除可按相应学科重要期刊(即跨学科)认定外,也可选择若干该学科公认的期刊,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经校研究生教育培养委员会审查论证后认定为相应类别的期刊。 福州大学 2010年3月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242df91a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