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贫困生补助标准 中国政府重视促进社会公平,为了改善贫困地区的落后教育,特设立小学生贫困生补助标准。按照《关于给予贫困地区小学生资助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20)等文件规定,贫困地区小学生可获得学费补助、发放膳食补贴和临时资助等帮助。 具体而言,学费补助部分有非营利性民办小学在贫困地区学生每自然年度可获得最高800元/人/年;政府举办的小学,贫困地区学生可获得最高300元/人/年;发放膳食补贴部分,贫困地区小学生每财政年度最高可获得500元/人/年。 此外,临时资助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贫困地区小学生每自然年度最高可获得突发事件对学生出现的财政困难及其家庭难以克服的特殊困难时发放1500元/人/年。 上述小学生贫困生补助标准,让贫困地区的小学生得以如百姓子弟一样享受到充足的教育机会和资源,从而有助于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减轻贫困学生入学贷款负担,增强其学习素质和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 当前,我国正在持续改善贫困地区的落后教育状况,加强贫困地区小学生的生活补助,努力实现“享尽义务教育优质教育”。政府部门要继续履行尊重、保障和因材施教等义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机构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建立全民教育公平可及的良性机制,为贫困地区小学生提供全面有效的帮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a55f2a59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