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民族音乐与课堂的有效性结合起来 民族是人类历史上形成的相对稳定度人的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建立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四个特征。民族学是主要采用调查法研究民族发展演化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民族学具有历史科学的性质,但它不同于历史学。民族学期望通过对一个个民族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它们各系的起源分布、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歌民族之间的历史、文化关系。民族学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梳理上述这些方面的历史上发展,演变的情况,揭示世界诸民族发展的共同规律或某一个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 民族音乐学中强调民族学内容,民族学在社会科学中与文化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所以,本学科在某些国外的音乐学著作中,又有“音乐人类学”,“音乐文化学”“音乐民俗学”等称呼不同而学科性质基本相同的表述。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下属的一门研究世界诸民族传统音乐的理论学科,他的基本特征是将某民族乡村的传统音乐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对该民族承欢是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的基本特征,身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我们在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义中强调将某民族现存的传统音乐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对该民族是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的基本特征,生存演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作为体现学科形式的基本内容。它是一种主要与民族学的理论及其方法发生交叉,并与社会学,民俗学,地理学,语言学等文化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理论及其方法发生一定联系的独立的音乐理论学科。 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和范围:民族音乐学是将世界诸民族的传统音乐作为其学科对象和范围的基本内容,至于什么是一个民族的“传统音乐”即某一民族在固有文化传统基础上逐渐积累和发展起来的,体现改民族音乐文化基本特征,基本面貌和历史传统的音乐。它即可能民间音乐,也可能是民间音乐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音乐。例如:我国的传统音乐就是所有56个民族在固有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和宫廷音乐的留存。当然,偶写外来音乐谭若它在某个民族的音乐文化生活中已被该民族传统文化逐渐消化,吸收和融合,并发展为一种体现该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音乐,那么,就应当说它已属于该民族的传统音乐范畴。由于每一个民族的传统音乐都有它更为具体和独特的内容和形式,所以,民族音乐学在这一对象和范围内选择什么样的研究课题则是相当自由和多样的,没必要也不可能强求一律。 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1)比较音乐学时期,大概从王光祈完成其论著《东西乐制之研究》算起,到1939年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成立“民歌研究会”(2)“民间音乐研究”时期,可从1939年延安成立“民歌研究会”算起,至1950年中央音乐学院成立“民族音乐研究部”.(3)“民族音乐理论”时期,从1950年中央音乐学院成立“民族音乐研究部”算起,至1980年南京艺术学院举办首届“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四,“民族音乐学”时期,以1980年的“南京会议”为标志,当然对这样的历史叙述,也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是不同意把“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研究”看作是我国民族音乐发展的一个阶段,他们认为中国的民族音乐学传统自王光祈之后即已中断,现在的民族音乐学是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才从国际上引进的,因而与这两个阶段无关。 综上所述,我们要研究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不仅要与其他学科相互联系起来,采用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还要将本民族的传统音乐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根据该民族传统文化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的基本特征,身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bb444201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