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作息时间制度 一、日常上下班时间规定: 早上:8:00—12:00 注:超过8:15未到岗视为迟到; 没到12:00下班视为早退。 下午:14:00—18:00 注:14:00未到岗视为迟到; 没到18:00下班视为早退。 二、休息时间规定: 每个周日休息,如因工作任务需要加班,则按规定调休或统一休息。 三、请假规定: 因私事不能上班需要本人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门请假,填写《请假单》,不能代替请假.部门经理需把请假人员名单报备至统计人员. 四、加班规定: 如因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到需管理部门填写《加班单申请单》,记录加班工时,以部门经理签字、经总经室审批方可确认有效.加班以小时制为单位记录。 第 1 页 五、本制度自2018年5月7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第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daed60475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