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召开卫生应急工作座谈研讨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9.04.15 • 【字 号】吉卫办便函〔2019〕51号 • 【施行日期】2019.04.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召开卫生应急工作座谈研讨会的通知 吉卫办便函〔2019〕5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有关医疗卫生服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定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座谈研讨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习讨论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二)评估分析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 (三)讨论分析鼠疫等烈性传染病风险和防控措施。 (四)研究推进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体系的措施。 (五)研究讨论提升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水平的具体措施。 (六)研究确定近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 地点:长春国盛大酒店(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 三、参加人员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及应急办主任。 (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疾控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三)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急救中心负责同志。 (四)省人民医院、一汽总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一所、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中心、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 (五)邀请吉大一院、吉大二院、吉大三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武警吉林省总队医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认真准备研讨内容。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一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吉大一院分别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时间为8分钟。 (二)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 (三)请于4月16日16:00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办。各地以地区为单位,由应急办统一报送。 附件: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座谈研讨会回执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13d5eecf22bcd126fff705cc17552706225e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