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工作专班督查发现问题清单 被督查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在安全整治工作落实方面不够重视,工作开展力度小,将常规性安全工作等同于专项整治工作。 2.全市有35所学校70栋教学楼未通过消防竣工验收。 3.对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分辨不清,将灭火器过期、应急灯不亮、消防市教体局 柜玻璃破碎等一般隐患均列入了重大隐患清单。 4.全市多所学校存放大量废弃化学品未及时处置,说明在校园领域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方面还缺少有效的长效机制,但仅从当前进行解决,未健全完善长效制度办法。 5.以“基层减负”为理由,该安排的不安排,该组织上报的不上报,督查时“两个清单”相当于无,任务落实不认真,无三年行动工作档案,除实施方案和月报表外,全部为2017年至2020年的日常工作资料。 1.专家指导服务反馈问题隐患整改缓慢。 2.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问题隐患治理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31日,整改时限过长,严重滞后于自治区和石嘴山市三年专项整治行市工信局 动方案时限要求。 3.填报的突出问题均为园区专家指导服务时所反馈,本部门及小组成员单位均没有查出任何问题。 4.2021年任务分解表未围绕方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制定,有缺项漏项。 5.对应牵头协调的突出问题不主动牵头,借由转办机制一转了之。 1.企业重点环保设施项目安全风险摸排和评估论证工作截至督查之时还未开展,进度滞后。 2.将应由本部门牵头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整治任务明确给市交通局负责,不主动牵头,工作滞后。 市生态环境局 3.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储存库建设不规范、没有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要求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安全演练。 4.专项整治启动至今仅“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有待于进一步加强”1项突出问题;且制度措施没有针对性,为日常工作范畴。 5.近年来,企业因安装除尘罐、除尘器、除尘烟道等环保设施发生高处坠落或除尘设施未安全运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说明在环保项目和设施安全风险管控方面还存在问题,没有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建立完善制度措施加以解决。 6.按照张利市长要求,专班办公室于3月30日对各县区、各小组“两个清单”工作进行了专门督办,督办后仍未新增突出问题。 市住建局 1.蓝山雅居住宅小区和汉唐庭院111#、112#商业楼,因开发公司无资金,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一直未进行整改,无法办理消防验收,但已有商户和住户入住。 2.公共设施安全体检工作滞后。 1.对挂靠车辆、长期异地经营的危货运输企业驾驶员和押运员安全教育培训效果难以保证、车辆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突出问题存在怕整改不了的心理,未列入突出问题清单。 2.按照张利市长要求,专班办公室于3月30日对各县区、各小组“两个清单”工作进行了专门督办,督办后仍未新增突出问题。 3.制度措施中提出的应急预案均为日常就需要开展的工作,制度措施清单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 4.任务分解表简单将方案中的大项任务进行复制粘贴,未逐项进行研究细化分解,责任单位分工不明确,致使多项任务未按期完成,落实资料不全不细。 5.以不是化工集中区为由,行业企业评估办法、企业退出机制等任务只高新区管委会 经开区管委会 落实了化工企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等任务进度较慢,未认真落实公共设施隐患排查、冶金铸造等重点领域检查、涉爆粉尘等专项治理任务。 1.公共设施隐患排查、冶金铸造等重点领域检查、涉爆粉尘、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等专项治理任务开展滞后; 2.除联合惠农区应急局外,日常安全检查极少,存在“等靠”思想。 1.有的责任单位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过程中办法不多、措施不硬,自身问题查找含糊、笼统。 2.教体局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重视程度惠农区 不够,将日常安全工作等同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8-12月“两个清单”问题隐患上报数据不能体现是否开展此项工作。 3.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负责三个专项整治,仅1名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对危货运输企业怎么监管危货运输车辆、“智慧建管”平台具体使用数据及运作情况不了解;将常规工作等同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8-12月“两个清单”问题隐患上报数据为0。 4.2020年检查了190余家次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判定标准的有多项,市交通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399d1c48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