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时间:2022-12-30 04:40: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0 【发布部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11.08 【实施日期】2016.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0号)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业务办理,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启用业务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专用章的适用范围

业务专用章用于办税服务厅办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定的各类即时办结涉税业务时,确认资料或出具文书时使用。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9616f1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