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第二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及范围 1、年龄要求:3--4周岁适龄幼儿(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招生范围:具有东光县城区户籍(随父母),自有房产(房户一致)且实际居住;房产在建设大街以北、建新路以西;建设大街以南、邮政路以西的适龄幼儿。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班幼儿240人。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第一幼儿园(西门)。 四、招生工作流程 1、申报 报名者携带资料(家长自备两个纸质档案袋,分别放置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档案袋封皮上写清幼儿姓名、联系电话及材料明细): 全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无房产证需提供正式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复印第一页) 2、审核 幼儿园招生专班对幼儿户口、年龄及房屋信息进行审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3、录取办法 (1)如实际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幼儿园直接录取。 (2)如实际报名人数超出我园招生计划数,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超出计划数则幼儿园采取摇号或现场抽签等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在另两所城区幼儿园实际报名人数未满招生计划数的前提下,可继续报名另两所幼儿园,通过摇号或现场抽签等方式补充录取剩余学额。 (3)如三处幼儿园的实际报名人数均超出招生计划数,则均通过摇号或现场抽签等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选择其他幼儿园就读。 4、复核幼儿入园资格、办理入园手续 教育局资格审核专班组对幼儿入园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幼儿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幼儿,根据通知时间进行体检,然后办理入园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每户只来一名家长,不带幼儿。报名时请家长有序排队,严禁人员聚集,注意一米间隔距离,戴好口罩,扫码测温入园。 2、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不需要提前排队报名。 3、按区域划片招生,不得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报名时需留下原件及复印件。 5、8月19日上午8:00—11:30,家长凭身份证和回执单领回原件材料。 6、其他事宜将在“东光二幼”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家长随时关注。 按东光县教育局要求,我园将实行阳光招生,遵守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严格审核标准、严格招生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a9703003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