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餐用餐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将从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f7137665ce0508773213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