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1. 准则:为了树立企业员工形象,完整内部管理,向标准化体系迈进,特制定本制度。 2. 制作:公司人员及各分店员工服装,由营销部统一设计、制作与管理,并在总库做适当储备。 3. 着装标准:前厅经理以上及总公司管理人员着本企业特色职业装,根据管理层次作样式或颜色加以分别。 4. 换装时间: 1) 公司:夏装时间: 06月01日 — 09月30日 冬装时间: 10月01日 — 05月31日 2) 分店:夏装时间: 05月01日 — 09月30日 冬装时间: 10月01日 — 04月30日 5. 工装补失及折旧办法: 1) 前厅经理以下工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丢失、损坏等导致无法穿用,由其本人申报店长,店长到总库房申领,折旧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店长及公司管理人员工装丢失、损坏,由库房补发工装,折旧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3) 折旧计算办法:规定使用期限一年者,六个月内(含六个月)全额折旧,六个月以上(不含六个月)按照50%折旧;使用期限两年者,十二个月内(含十二个月)全额折旧,十二个月以上(不含十二个月)按照50%折旧。 4) 分店、公司员工工装折旧、丢失、损坏导致无法使用的赔偿标准,由公司财务部根据相应工装进价进行换算后,出台赔偿标准。 6. 发放、收回程序: ? 管理层: 1) 店长及公司人员,转正考核入职后,由行政办发放公司工装,并做登记。 2) 离职时,工装除正常磨损外,洗洁干净上交行政办(否则扣除干洗费20元),若丢失、人为损坏、污垢无法清洗,致使不能使用,将按折旧进行赔偿。 ? 前厅经理(含前厅经理)以下: 1) 前厅经理以下员工入职,上岗后即发工服、工鞋;季节更换时,把原工服清洗干净,方可换取新工服。 2) 离职时,除正常磨损外,洗洁干净,交库管验收保管,并出具手续。丢失、人为损坏、污垢无法清除,致使不能使用,将按折旧进行赔偿;工鞋自发放之日起,使用期内离职,由本人全额支付,工鞋将不予回收。 7. 着装制度: 1) 办公时间及公司统一场合必须着工装(外出办事回公司先换工装后,方可办公,否则按制度执行)。 2) 着装必须经过熨烫干净、整洁。 3) 本企业所有着工装者均由人力资源部全权负责监督、检查,并按制度严格执行。 4) 公司怀孕员工无法穿着工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分店需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8. 处罚条例: 1) 各店长及公司人员,未穿工装(含穿半套者)罚款50元/人次;工装不整者,罚款30元/人次 2) 前厅经理未穿工装(含穿半套者)罚款30元/人次;工装不整,罚款30元/人次 3) 厨师长未穿工装(含穿半套者)罚款30元/人次;工装不整罚款者30元/人次。 4) 前厅员工未穿工装(含穿半套者)罚款10元/人次;工装不整者罚款5元/人次, 5) 前厅员工每超过3人/次未穿工装(含穿半套者)或工装不整者,罚前厅经理30元; 6) 后厨员工每超过3人/次未穿工装(含穿半套者)或工装不整者,罚厨师长30元。 7) 第五条、第六条如发生均有店长处罚单5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a68aa3013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