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城联办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建设情况总结 为贯彻落实《泰安市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5-2020年)》(泰教发„2015‟46号),加强学生成长服务指导,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新泰市教育局实施意见,现将我校成长指导中心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 (一)统一思想 学生指导中心建设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中小学德育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中小学生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通过建设指导中心,加强对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全面而有效的指导,有助于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保持心理健康,塑造健全人格,积极有效学习,提高社会适应力,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充分认识做好指导中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职责任务 1.提供心理健康指导。组建以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为核心的心理调适导师团。以发展性指导为主,矫治性辅导为辅,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为重点,注重学生自我心理调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同时面向全体教师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提供人生规划指导。组建以优秀班主任为核心的人生规划导师团,打破年级、班级局限,在生活、学业、思想方面为学生提供贴心、全面的指导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 3.提供学业学习指导。组建以优秀教师为骨干的教师导师团、以优秀学生为骨干的学生互助导师团,各导师团采取有针对性的互助学习活动,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动所有学生主动发展。 4.提供社会实践指导。组建以家长、相关社会人士为核心的社会体验导师团。通过家长委员会、优秀家长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发掘各类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的社会体验经历,尤其是职业体验经历,创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整合的内容和形式。 5.帮扶特殊学生群体。为学生提供成长过程中其他个性化合理需求的指导,尤其加强对单亲家庭子女、孤儿、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服务工作。 三、规划建设 (一)组织办法。指导中心实行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导、学生德育处室牵头负责组织管理体制,吸收优秀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整合学校心理咨询室、社团、家长委员会等职能,组建心理调适导师团、人生发展导师团、优秀教师导师团、学生互助导师团、社会体验导师团等,明确负责人和核心组成员,形成上下联动、线上线下互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名称命制。指导中心用名除“学生成长指导中心”或“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外,学校应结合学校育人目标和办学理念,设置积极向上、富有个性、学生喜爱的名称和标识,并挂牌运行。 (三)设施环境。指导中心应设立专用场地,应根据学校规模设定以满足活动开展需要为原则,一般不小于60平方米,选址要以安静和便捷为原则,也可与心理咨询等功能室整合。内部功能区划分合理,包括个体咨询区、团体辅导(活动)区、共享区、阅读区等。要按照工作开展需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中心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指导中心建设列入重要日程,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建立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实施水平。 (二)加强硬件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生成长的需要,合理规划指导中心活动场所,配齐配足必要的设施设备。要精心挑选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f48d623bb4cf7ec4bfed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