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密制度 一 为了保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期间严格执行如下措施: 一、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网络。 三、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询、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如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通信管理局。 四、按照分层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制,由领导分管信息安全保密的安全工作。并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风险防范。 六、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上网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七、因管理员对上网信息审查不严,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信息员的责任。若违反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网站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九、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各级网络中心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 1.网络中心负责网络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任何用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动网络系统中的各种设备和线路。 2.任何用户不得利用联网设备从事危害网络和网上用户的任何行为,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所有网上设备。 3.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各种软硬件技术从事网上侦听,盗用等活动; 4.任何用户未经允许,不能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任何用户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能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 6.禁止非工作人员操作服务器,不使用服务器时,应注意锁屏; 7.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8.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的密码每15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9.管理员密码只被系统管理员掌握,尽量不直接使用管理员密码登录服务器。 10,涉密信息不得进入国际互联网传输或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也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必须采取与国际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措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f8b4fd3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