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使全体职工明确公司收款、借款、经费开支、报销、财产 管理等财务手续及有关开支标准,按照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此制度。 第一章 业务收入 第一条 评估业务收费,应与委托方签订房地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明确评估 项目收费数额,双方按协议规定项目,认真执行。 第二条评估业务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评估收费办法规定的标 准,在签订房地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后,预收 后结清全部费用。 第三条 收款员收款时要认真开具收据,书写清晰,内容完整,日期准确,收款 人章、公章要清楚。 第四条收支票时要注意审查各项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存入银行。现金要当面点 清,并及时送存银行。 50%的评估费,报告完成 第二章经费开支报销 第五条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标准,按月发放。市内交通补助、通 讯补助、午餐补助实行定额发放。 第六条因公出差和市内乘坐出租汽车所发生费用,应事先征得公司经理同意, 经手人、公司经理签字后,凭车票方可报销。 第七条报销各项日常办公费用,需持有报销凭证,经手人、公司经理签字后, 方可报销。 第八条购置固定房地产、低值易耗品、图书资料时,应由公司经理批准,经手 人、验收人、公司经理签字后凭发票方可报销。 第三章借款 第九条 凡因公出差,支付费用或采购物品,需事先借款时,应办理借款手续, 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凭证、签章,经公司经理批准,方可借款。 第十条借款人完成在工作后,应及时凭发票报销,不得拖欠,及时清账。 第四章财产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一切账产物资,由公司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要登记账目,妥 善保管。一般物品原则上不得外借,必须外借时,需经公司经理同意, 并要定期归还。 第五章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出差天数计算:不分途中和住勤,一律按出差的日历天数计算。 第十三条 公司差旅费实行“定额包干”的管理办法。“定额包干”项目包括: 伙食费、住宿费、出差所在地交通费。 第十四条定额标准如下: 屯差地点 省外一般地区 出差人员 部门经理 部门人员 省内(含县以下地区) 140元/天 100元/天 120元/天 80元/天 第十五条 报销办法:出差人员在规定限额内部分,凭发票据实报销;节约 部分奖励个人,超限额部分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接待单位提 供住宿的,公司将给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fe48e21be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