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项仍是先环评 推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第一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照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领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论审批手续。 推行批准制的公司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领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达成有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项目批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 推行存案制的公司投资项目,项目单位一定第一向发展改革等存案管理部门办理存案手续,存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领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 结论:对于这个问题国务院2008年有文件明确规定了的,推行存案制的 项目先立项,而后才是其余的;推行批准的项目先环评等,最后才立项;推行审 批的项目先是赞同项目建议书,再环评,最后才立项;我记得好象是这样的,具 体看一下文件,写得很清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ff015950f22590102020740be1e650e53eacf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