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弗里德曼的企业社会责任观 近几年,“企业社会责任”话题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因而引起了社会社会学家、商业伦理理论家及公司家的极大关注。德国法学家弗里特弗里德曼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深刻地影响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本文在讨论弗里德曼的企业社会责任观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实质,以期更好地理解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和社会更好地共同发展。 弗里特弗里德曼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被誉为“社会公正”的 scola。20世纪60年代,他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他认为,企业不仅要注重自身的利益,还要同时考虑社会的责任,以及人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因此,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实体,有责任履行经济、社会、环境和政府等方面的责任,并为此负责任。 弗里德曼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鼓励企业自发履行社会责任。他认为,企业职责和财务职责应当同等重视,才能保证企业良性经营,使企业及社会都能获得发展和福利。弗里德曼认为,不仅企业本身要履行社会责任,政府也要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以保证企业为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履行社会责任。 此外,弗里德曼还强调企业的利他主义特性,即企业应当建立和发展具有自身社会资本价值的企业文化,通过主动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共存、共赢的局面。他认为,企业必须在社会层面和社会利益相关者都受到企业社会责任的考量中运营。 - 1 - 在总结上述论述,弗里德曼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六大原则,即:企业职责原则,财务职责原则,企业自发性原则,政府配合原则,企业文化原则,及企业社会责任共存共赢原则。 综上所述,弗里德曼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是一种注重企业既追求经济利益又履行社会责任、平衡其二者关系的企业文化及企业行为理念,这一理念深深影响着当今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及研究,是企业及社会共同进步的重要架构。在实践中,企业要充分考虑利他主义的思想,有效落实弗里德曼的企业社会责任观,为促进企业及社会的发展和和谐作出贡献。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00ccced66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