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 网络安全学院 研究生 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一)依照《华南理工大学网络安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院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为全日制学术型统考计划5人(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统考计划31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 (二)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包含在上述计划之内。 二、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与学校相关要求,复试基本要求需满足《华南理工大学网络安全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相关专业门类的规定,学院不单独划线。 (一)华南理工大学网络安全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信息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复试结果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校内各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校内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六)校内各招生单位在录取时须核实已录取的推免生能否按时入学。对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的,校内招生单位须将考生本人出具的放弃申请报学校备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录取专业不得更改。 (七)入学后3个月内,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0786f0ffd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