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第四届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安全责任协议书 **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于2017年6月21日至23日举办2017年第四届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以下简称“夏令营”)。为保证夏令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明确**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甲方)与自愿参加本次夏令营的大学生(乙方)安全责任,保护双方权益,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甲方严肃、认真组织本次夏令营活动,为乙方提供在营期间的各种服务和条件,安排组织好各项活动。乙方自愿报名参加甲方组织的夏令营,入营后需遵守夏令营纪律,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安排。 2.乙方在往返夏令营举办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与来源地(就读高校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的途中,请自行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甲方不承担此间的安全责任。 3.在夏令营期间,甲方配备专门医护人员和基本医疗设施,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服务。乙方入营前需向甲方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不得隐瞒以往病史,特别是传染病状况;期间身体如有任何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非甲方组织不当,由乙方自发、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乙方生病、受伤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夏令营期间,乙方不得离开营地外出自行活动,不得在营地会客;如确有重要事情处理需要离开营地,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夏令营组委会批准且获得乙方监护人确认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外出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夏令营期间,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宿舍住宿,需注意维护宿舍卫生,按时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扰乱宿舍秩序;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宿营外人员。乙方入营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慎丢失者,损失自负。 6.夏令营期间,乙方必须到甲方指定用餐地点就餐,伙食费用自理。如乙方因私外出就餐或食用个人购买食品出现腹泻、食物中毒等情况,责任自负。 7.夏令营期间,乙方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伤害者,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监护人对乙方入营行为、上述安全责任完全知情,并同意乙方遵守规定,参加甲方夏令营活动。本协议自乙方报到时生效,离营时自动失效。乙方因私提前抵达或延后离开,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各执一份,乙方及乙方监护人在营员报到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在三份协议上均签字确认。营员报到时将本协议(一式三份)提交给甲方。甲方签字盖章后,交由学生手中两份,学院留存1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夏令营组织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甲方(公章):**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甲方代表(签名): 甲方联系方式: ******** 乙方(手签): 乙方家庭地址: 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监护人(手签): 乙方监护人联系方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0ec85277e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