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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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当今世界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同时又面临着巨大挑战,如贫富悬殊、道德堕落、信仰缺失、局部战争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宗教的功能和作用,倾听宗教界得声音。那么接下来我要论述一下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历史现象,从其产生直至消亡,需要经历一个十分漫长的曲折的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宗教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并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何为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的概念是什么。宗教的社会功能侧重指宗教自身所具有的作用于社会的能力。而宗教的社会作用主要指宗教以其自身的功能对社会各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宗教的社会功能是多样的,其源于宗教的复杂性以及其与社会各方面联系的广泛性。其功能有1、宗教的世界观功能:宗教是人们认识宇宙、认识社会、认识人生的一种意识形式,从而采取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的总的看法和态度,因而宗教是一种世界观。在生产力还没发展,制度还不够完善,科学文化还没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不能正确地解释和改变自然和社会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不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时,其需要到宗教里去用超自然的力量来调试人与自然、社会的矛盾,借以寻找精神上的庇护和寄托。故有世界观的功能。2、宗教的社会组织功能: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包括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一种社会实体(如基督教、佛教等)。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种宗教都形成了各自比较稳定的组织体系、教条制度、经典教义和活动方式,形成了一批专门的宗教教职人员,通过各种宗教组织联系广大的信教群众,具有很强的社会组织功能。如救灾赈灾、希望工程等等。3、宗教的协调稳定功能:其是指宗教力图协调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就是在人们不能够完全驾驭自然力量和社会,简单的说是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时,人们感到恐慌和绝望时,通过宗教的崇拜和礼拜仪式所表现出的脱离俗世的超然心理,为人们提供一种特殊的安全感和稳固的一致性。4宗教的道德规范功能:宗教道德规范,对信教群众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心理自我制约作用。它不仅有它自身所提倡的道德,而且强调道德修养、持戒,并有维护道德尊严的一套信条。5、宗教的历史文化功能:历史上,每个阶段都会需要宗教来缓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故历史发展过程中总伴有宗教的身影,同时宗教对世界上任何民族的文化发展历史都有一定的影响。形成了内容不同的宗教文化。

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宗教的社会作用是不同。就以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宗教的社会作用为例。宗教的社会作用:1、联系、教育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通过宗教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与广大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界上层人士建立广泛的联系,增进了解,沟通感情,促进合作,加强团结,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维护巩固和发展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挥积极的作用。2、促进社会道德的作用:宗教中包含了许多人类社会世代相传的对人类发展、社会存在、人际关系都极有价值的普遍的道德准则。如不杀人、不偷盗、不淫邪等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所提倡的道德规范,可以成为调整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推动力,成为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共产主义道德的重要补充。3、增进国际交往、促进祖国统一的作用:通过宗教界的国际友好交往,可以与国外宗教人士和宗教徒开展联系,增进了解,加强合作。可宣传我国的和平外交政策,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独特的作用。此外,通过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宗教徒的联系,在爱国的基础上,为促进祖国统一,实行“一国两制”的构想发挥了积极作用。4、开发民族传统文化和调适民族关系的作用:宗教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生过很大的影响和作用。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宗教和民族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各民族的信教情况各不相同。宗教对这些民族的风俗习惯、思想感情、道德、艺术乃至政治的影响极为广泛而深刻的。此,宗教文化成为这些民族文化难以分割的组成部分,故宗教有开发民族传统文化的作用。


同时宗教在协调民族关系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5、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可以成为信教群众的精神寄托所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某些自然灾害、生老病死等给人们带来物质上、精神上、肉体上的不幸和痛苦,当一部分群众不能正确解释、对待这些痛苦时,可以从宗教中寻找庇护。这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以上所述,宗教的社会作用的所表现出的积极方面。事物均具有两面性。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具有二重性。其表现出的积极方面亦可看做其消极方面,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是破坏社会稳定。正因为宗教牵扯着深沉的精神追求,许多宗教都会为其所信仰的终极理想进行斗争。一旦其信仰遭到挑战,宗教信徒、神学家和宗教组织就会群起捍卫。由于价值的相互认同、行为的相互感染,其过激的群体行为必然导致社会冲突的爆发,破坏现存的社会秩序和稳定。二是阻扰社会变迁。由于宗教本身的保守因素,加之宗教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和表现在这种关系中的利益动机,宗教也会以其虚幻的允诺来麻痹群众的斗争和反抗意志,利用心理功能阻挠群众来争取实现其现实利益的政治行为,阻挠社会变迁。

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究竟发挥的是积极作用还是其消极作用,我们并不能简单以时段为依据作出判断,而是要以其对当时社会的效应而言。依据这样一个标准,我们认为只要宗教有助于促进先进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它就是积极的进步的。反之,则是消极的落后的。宗教的社会作用的二重性决定了宗教与社会还处于基本上的相适应,同时还有不相适应的状况。不断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努力克服还存在的消极作用,不但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责任,而且也是宗教界责任。

以上论述了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认识了宗教的社会功能的多样性和社会作用的二重性。希望我党和政府能够处理好我国宗教问题,并对宗教进行积极的引导,使宗教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使我国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中华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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