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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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工作标准

1、接班人员接班前应做到:

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运行方式和上几个班的运行情况,查看报单和记录,然后检查设备及各种仪表。 ⑵针对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事故预想。 ⑶清点工具、检查卫生。 2、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做到:

⑴检查脱硫所管辖的一切设备的运行情况。

⑵做好运行日志和记录,并在运行日志和记录上签名。

⑶将本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录在缺陷本内,以便向下一班交待及检修人员查对消除。

⑷清点好工具,如有丢失,应做好记录。 ⑸搞好控制室的卫生。

3、交班前应将本专责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项目、运行情况、检修安全措施、上级命令等做好详细记录,并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4、如接班人员到点未来时,由交班人员继续值班,直到接班人员来到为止。

5、接班前,不准喝酒,否则不准接班,令其退出现场,按旷工处理。

6、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办完交接工作,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后,方可正点交接班,不得无故拖延交接时间。 7、交班人员在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8、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交接班(只有经值长同意后方可交接)

⑴事故情况下。此时,接班人员应在当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⑵重大操作未完成时(若操作分几个段落,则在完成第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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