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团委文艺部是在系团委领导之下负责我系文艺活动工作的专门职能部门; 第二条 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积极、活泼、有效的开展各项校园文艺活动; 第三条 文艺部实行部长领导下的副部长的分工合作制。文艺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文艺部旨在发挥部门的优势,与学院的团委及党委保持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学院学生会各部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增进我院文艺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 文艺部的基本工作 (一) 计划、组织、协调全院学生的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二) 发掘和锻炼学院的文艺活跃分子,培养文艺骨干; (三) 筹办学院迎新会、联欢会、新年晚会,器乐、声乐、曲艺、舞蹈、书画比赛等3G(Graduate·Glamour·Game)文艺活动; (四) 负责系团委及院团委其他职能部门举办活动时的文艺节目安排组织。负责我系节目的筛选和编排,搞好日常训练和活动开展,负责保证好学生文体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 筹办促进专业学习的文艺部特色活动,如“环保服装设计模特大赛”活动; (六) 加强与校内各学院、各学生团体、各高校艺术团体的联系和交流,负责对本部委员的文艺职能进行监督和考评; (七) 完成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主席团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五条 文艺部部门内部分工 (一) 部长:主抓文艺部全面工作,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了解和听取同学对文艺活动的要求和建议,及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文艺活动,负责召集各班文艺委员工作会议,发掘、锻炼和培养文艺骨干。(具体包括部门例会组织、签到与记录,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对本部成员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各项本部活动前期的节目筹备和策划及实施方案等文书起草与制作,与各部门就活动的细则和程序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等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联络); (二) 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具体包括部门档案保管与整理,根据活动的形式、特点和主题等提出各项文艺活动宣传方案和宣传重点,负责做好活动整体宣传工作); (三) 委员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与部长和副部长密切配合。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具体包括统筹各项活动的舞台布置、座位安排、水和食物供应及活动物品购买、借还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及时传达校学生会和上级对节目的审查情况及修改意见); (四) 在文艺部承办活动的期间,文艺部实行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原则,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通力合作。 第六条 部门例会制度 (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实行严格的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 (二) 每次例会进行严格的人员考勤。请假须做事先书面情况说明,迟到、早退须做事后书面情况说明,委员、副部长的书面情况说明交部长审查备案,所有书面情况说明应于学年底交组织部考核备案; (三) 例会内容为交流、汇报工作开展状况,总结前期工作,传达上级会下达的工作任务,安排后期工作等; (四) 保持良好的会议气氛,强调会议的纪律性,每位成员都应做好会议记录,不讲空话,开会要有效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9ca0ea5ef7ba0d4a733b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