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分类体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共1838个职业。 这部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具有国家标准性质的职业分类大全,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大典参照国际标准职业,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工作性质同一性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职业结构状况,填补了我国职业分类的一项空白。 这部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8个大类分别是: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GBM0)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1-01(GBM0-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 1-05(GBM0-5)企业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2(GBM1/2)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2-01(GBM1-1至1-2)科学研究人员 2-02(GBM1-3至1-6)工程技术人员 2-03(GBM1-7)农业技术人员 2-04(GBM1-8)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 2-05(GBM1-9)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6(GBM2-1)经济业务人员 2-07(GBM2-2)金融业务人员 2-08(GBM2-3)法律专业人员 2-09(GBM2-4)教学人员 2-10(GBM2-5)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2-11(GBM2-6)体育工作人员 2-12(GBM2-7)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 2-13(GBM2-8)宗教职业者 2-99(GBM2-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3(GBM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来源网络 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3-01(GBM3-1)行政办公人员 3-02(GBM3-2)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人员 3-03(GBM3-3)邮政和电信业务人员 3-99(GBM3-9)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4(GBM4)商业、服务业人员 从事商业、餐饮、旅游娱乐、运输、医疗辅助及社会和居民生活等服务工作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4-01(GBM4-1)购销人员 4-02(GBM4-2)仓储人员 4-03(GBM4-3)餐饮服务人员 4-04(GBM4-4)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4-05(GBM4-5)运输服务人员 4-06(GBM4-6)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 4-07(GBM4-7至4-8)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 4-99(GBM4-9)其他商业、服务人员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5(GBM5)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水利业生产、管理、产品初加工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5-01(GBM5-1)种植业生产人员 5-02(GBM5-2)林业生产及野生动物植物保护人员 5-03(GBM5-3)畜牧业生产人员 5-04(GBM5-4)渔业生产人员 5-05(GBM5-5)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 5-99(GBM5-9)其他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6(GBM6/7/8/9)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事矿产勘查、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6-01(GBM6-1)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 6-02(GBM6-2至6-3)金属冶炼、轧制人员 6-03(GBM6-4至6-5)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6-04(GBM6-6)机械制造加工人员 6-05(GBM6-7至6-9)机电产品装配人员 6-06(GBM7-1)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6-07(GBM7-2)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 6-08(GBM7-3)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 6-09(GBM7-4)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人员 6-10(GBM7-5)纺织、针织、印染人员 6-11(GBM7-6)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 6-12(GBM7-7)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加工人员 6-13(GBM7-8)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 6-14(GBM7-9)药品生产人员 来源网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5550113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