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职业分类,是指按一定的规则和标准把一般特征和本质特征相同或相似的社会职业,分成并归纳到一定类别系统中去的过程。 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职业分类问题的研究,这不仅是形成产业结构概念和进行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及产业政策研究的前提,同时也是对劳动者及其劳动进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及系统管理的需要。 职业分类的意义 1、同一性质的工作,往往具有共同的特点和规律。把性质相同的职业归为一类,有助于国家对职工队伍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采取相应的录用、调配、考核、培训、奖惩等管理方法,使管理更具针对性。 2、职业分类给各个职业分别确定了工作责任以及履行职责及完成工作所需要的职业素质,这就为岗位责任制提供了依据。 3、职业分类有助于建立合理的职业结构和职工配制体系。 4、职业分类是对职工进行考核和智力开发的重要依据。考核就是要考查职工能否胜任他所承担的职业工作,考查他是否完成了他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这就需要制定出考查标准,对各个职业岗位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提出要求,而这些都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才能加以规定的。职业分类中规定的各个职业岗位的责任和工作人员的从业条件,不仅是考核的基础,同时也是进行培训的重要依据。 职业分类的基本特征 1、产业性特征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就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三类产业。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第二产业是工业和建筑业,工业中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等等;第三产业是流通和服务业。在传统农业社会,农业人口比重最大;在工业化社会,工业领域中的职业数量和就业人口显著增加;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和经济发展迅速的社会,第三产业职业数量和就业人口显著增加。 2、行业性特征 行业是根据生产工作单位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服务的不同而划分的,行业主要是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性质的同一性来分类的。可以说行业表示了人们所在的工作单位的性质。 3、职位性特征 所谓职位是一定的职权和相应的责任的集合体。职权和责任的统一形成职位的功能,职权和责任是组成职位的两个基本要素;职权相同,责任 一致,就是同一职位。在职业分类中的每一种职业都含有职位的特性。比如大学教师这种职业包含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位。再如国家机关公务员包括科级、处级、厅(局)级、省(部)级等职位系列。 4、组群性特征 无论以何种依据来划分职业都带有组群特点。如科学研究人员中包含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医学等,再如咨询服务事业包括科技咨询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职业咨询工作者等。 5、时空性特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业变化迅速,除了弃旧更新外,还有同一种职业的活动内容和方式也发生变化,所以职业的划分带有明显的时代性。从大的方面来说,在职业数量较少的时期,职业与行业是同义语,但现在职业与行业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在职业划分中,行业一般作为职业的门类。在空间上职业种类分布有区域、城乡、行业之间或者国别上的差别。 我国职业分类 参照国际标准和方法,1986年,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首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GB6565-86),并启动了编制国家统一职业分类标准的宏大工程。这次颁布的《职业分类与代码》将全国职业分为8个大类、63个中类、303个小类。1992年,原国家劳动部会同国务院各行业部委组织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这个目录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和工艺技术的特点,将当时我国近万个工种归并为分属46个大类的4700多个工种,初步建立起行业齐全、层次分明、内容比较完整、结构比较合理的工种分类体系,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分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的社会经济领域发生了重大变革,这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国家提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1995年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中央各部委共同成立了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组织社会各界上千名专家,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于1998年12月编制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并于1999年5月正式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的权威性文献。由于它的编制与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GB6565-86)的修订同步进行,相互完全兼容,因此,它本身也就代表了国家标准。《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e9c524733687e21af45a9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