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XX公司受XX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对XX公司综合保障面包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UR-E-2021-5023)进行招标,现对本项目以下内容进行如下变更(澄清): 更正事项: 1、项目名称澄清; 2、项目报价方式变更; 3、评分标准; 4、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会时间;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名称由原来的配餐原材料面包类采购项目变更为:综合保障面包类采购项目; 2、项目报价方式变更:由原来的根据所提供的清单报单价并以投标单品单价之和为评分基础,变更为根据所提供的清单报总价(单价乘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近一年用量,各项合计的投标总价为评分基础); 3、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4、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会时间为2021年08月09日下午13时30分; 以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XX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领航路100号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人:俞舟 联系人:付荣、单杰 电 话:******** 电 话:*********8004、*********8003 日 期:2021-07-22 附件1 评分标准修改为 2、评标总则 2.1 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内容由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部分组分组成;其中商务标权数为10%,技术标权数60%,价格权数30%。 2.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二家投标单位并列最高分,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评分细则 序号 1 评审因素 价格部分 1、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1、供应食品来源及证明文件或相关厂商证明、种类、加工方式:相对较优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2、产品生产流程及加工工艺说明或产品进货收购流程及质量把控方案:相对较优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3、配送方案等:相对较优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4、如何保证质量达到考核指标及措施方案:相对较优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包含提供种类明细与价格、项目经理介绍与组织架构设计、货源组织、配货、配送、验货等专业对口人员的安排与职责划分、确保原材料新鲜、安全、及时的各类措施或组织管理办法、原材料供应商对于自身原材料生产、外部原材料的采购、销售,其合格 标准与检验标准、原材料供应商对于可能的违约责任或食品安全责任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1 投标报价 30 2 技术部分 2-1 服务方案 24 2-2 原材料供应管理制度及措施 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56638fa92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