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配套用房移交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镇、街): 第五条:乙方负责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一份,并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地产管理处备案。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区移交社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萧政办发〔2008〕174号)和《杭州市萧山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4〕151号)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开发的 住宅区 期,共有住户 户,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社区配套用房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养老用房 平方米),位于 ,其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权属所在社区。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建设方案总平面图及涉及社区配套用房的建筑单体平、剖面图和评审会议纪要等资料。 第三条:甲方负责配建好社区配套用房水、电、卫、有线电视、宽带网线、无障碍通道等配套设施。 第四条: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社区配套用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负责提供办理社区配套用房权证登记的相关资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鉴证单位: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盖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f8b02fc850ad02de8041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