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费孝通奖学金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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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费孝通奖学金评比办法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多年来致力于教育事业。为促进江苏教育

事业的发展,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造福社会,为江苏的发展贡献力量,特设立费孝通奖学金。 一、设奖目的

费孝通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学生热爱祖国、立志成才,积极上进、培养高尚品德,在校期间争取优异的学习成绩,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评奖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包括成人教育学生和外籍学生) 三、评奖名额及金额

费孝通奖学金每年评选8名,每人奖励人民币4000元,每个学院至多报1名。 四、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章守纪,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学习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学年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9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一般应为全优;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所在年级前2名; 4、身心健康。 五、评奖时间及程序

1、奖学金每年10月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进行评定。

2费孝通奖学金首先由个人申请,在班级进行评议,再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推荐,并填写《费孝通奖学金审批表》,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然后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上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上报费孝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六、 费孝通奖学金工作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处。 七、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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