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作文评分标准 类型 一类文 二类文 项目 (40分) (35~39分) 富有创意 立意正确 真挚感人 感情真挚 内容 内容丰富 材料具体 构思巧妙 构思新颖 详略得当 详略得当 富有文采 生动 语言 流畅 三类文 四类文 五类文 六类文 (30~34(25~29(20~24(20分以分) 分) 分) 下) 立意正确 立意基本立意不正严重偏题 融入情感 正确 确 内容空泛 材料具体 材料较具选材不恰有详有略 体 当 通顺 基本连贯 不够通顺 文理不通 连贯 有一些语语病较多 较生动 病 严谨 严谨 完整有条结构基本结构不完杂乱无章 理 完整 整 结构 条理基本条理不清清楚 楚 卷面整洁 卷面整洁 卷面较整写字、标写字、标字迹潦草 标点正确 标点正确 洁 点 点 标点不清 文面 标点正确 错误较少 错误较多 错别字较多 注:1.字数不足500字,每少50字扣1分。2. 不足350字,得分在24分以下;不足300字,得分不超过15分;不足200字,得分不超过10分;不足100字,得分0分。3.偏题作文在24分以下;离题作文在10分以下。4.每1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不计;错别字最多扣3分。5.标点错误多,可酌情扣1-2分。6.套作、文体不明确的适当扣分。7.抄袭的5分以下给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7cc7f64581b6bd97f19ea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