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切实做好在我市部分高校设立重庆日报报刊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工委办函[2012]3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13 【实施日期】2012.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切实做好在我市部分高校设立重庆日报报刊亭工作的通知 (渝教工委办函〔2012〕35号) 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舆论阵地建设,发挥党报党刊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和自主创业空间,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研究,拟在我市部分高校设立“重庆日报报刊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高校先行试点 设置“重庆日报报刊亭”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进行。今明两年,主要在以下高校设置: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1 / 2 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外语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广播电大、重庆电子工程职院、重庆工程职院、重庆工业职院。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8956dd3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