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刚性八大禁令 一、“品质八大禁令” 禁令一:严禁隐瞒不合格信息、私自更改或伪造质量记录 1、严禁IQC、IPQC、OQC检验不合格信息隐瞒或中断质量信息报送的行为; 2、严禁IQC、IPQC、OQC相关检验记录表单,冒名签字或对其记录内容进行私自更改、伪造的行为; 2.1检验记录范围: IQC:物料检验报告、物料首检单; IPQC:产品跟踪单记录、过程首件检查单、巡检记录单; OQC:出厂抽样报告须如实填写,严禁伪造、隐瞒数据欺骗。 禁令二: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物料直接上线使用 1、对未报检或未经进货检验判定合格的物料,禁止物料直接配送上线; 2、对进货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禁止让步使用; 3、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自制件物料,禁止物料直接配送上线。 禁令三:严禁不合格品不做标识、与合格品混放 1、所有不合格品必须作清晰可辨的不合格标识; 2、生产现场必须设置不合格品收集区域,区域标识清晰; 3、合格品、不合格品堆放必须明显区分,严禁混装。 禁令四:严禁尾数、返工返修成品不经过在线检验合格就下线 生产现场尾数、返工返修成品不经过在线检验合格就下线; 禁令五: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成品违规出货 1、未经成品检验或检验判定不合格的成品禁止出货; 2、仓库中未挂合格标识单的成品,禁止出货。 禁令六:严禁物料未经验证合格直接排产 严禁物料未经验证合格,直接批量生产。 禁令七:严禁量产产品变更违反变更管理制度 按《量产产品变更管理》程序文件规定,符合产品量产变更范围的结构设计变更、零部件结构或者材质变更、模具变化、增减物料、物料表面处理等,都必须申报变更申请,评审通过后才能实施变更。 禁令八:严禁不服从品质停线管理要求 同一缺陷在5分钟内累计出现10个,过程检验员应立即通知停线。 重大品质缺陷、安全与性能类缺陷以及较大品质隐患缺陷原则上出现1个时,过程检验应该立即通知停线整改。 二、品质禁令考核规则 (1)对故意欺骗的行为,违反“品质八大禁令”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 (2)对违反“品质八大禁令”操作责任人负激励100元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8b1480e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