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小河流古运河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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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小河流古运河整治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0.31

【字 号】扬府办发[2012]211 【施行日期】2012.10.3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计 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小河流古运河整治工程建

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2211号)

邗江、广陵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小河流古运河整治工程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小河流古运河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朱民阳 市长

副组长:丁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闻道才 副市长 副市长

员: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林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浦志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范天恩 市发改委主任 翁国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徐洪喜 市国土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 杨正福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爱祥 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春国 市水利局局长 朱柏兴 市农委主任 吴焱新 市审计局局长

市文物局局长、申遗办主任 扬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顾承斌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龚振志 邗江区代区长 广陵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李春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凌国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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