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萍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2.05.03 • 【字 号】萍府办字[2012]79号 • 【施行日期】2012.05.03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萍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2〕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大萍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力度,确保萍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按质按时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萍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萍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申报续报、组织实施、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全过程,负责对全市地质环境项目的领导和监督管理。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孙家群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聂晓葵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广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仕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维庆市财政局局长 李执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向慧萍市监察局副局长 梅彩萍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水香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 民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加林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志辉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光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余 勤安源区政府副区长 贾云乔湘东区政府副区长 刘宗萍芦溪县政府副县长 周世育上栗县政府副县长 贺添华莲花县政府副县长 颜云红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刘光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抽调组成,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e6d65708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