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与日本北陆大学 联合培养日语•经济法双学位学生实施方案 为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北京语言大学与日本北陆大学签订协议, 联合培养日语•法律(经济法)双学位学生。北陆大学法学院接受由北京语言大学招收的日 语( 2+2)专业学生。日语( 2+2 )专业学生在北京语言大学学习两年并成绩考核合格后, 直接进入北陆大学法学院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培养目标 培养熟练掌握日本语和系统的经济法知识, 了解日本国情与文化, 能胜任国际经济贸易 交流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日语实际运用能力达到国内日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水平, 经济法专业水平达到日本 该专业本科毕业标准。 2. 学习年限 四年。前两年( 2010年9月—— 2013年 3月)在北京语言大学学习。后两年( 2013年 4月—— 2015年 2月)在日本北陆大学学习。由于两国学制不同, 2012年7月—— 2013年 3 月为北陆大学的入学考试、录取、办理出国手续及出国前必要的培训等。 3. 招生录取 招生人数 暂定 为 30 人,列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属于我校正式在籍本科学生。 4. 课程与毕业 前两年在北京语言大学以日语课程学习为主, 兼修英语、 计算机、 法律专业基础课程和 必要的公共课程。总课时量和学习强度大于其他在校本科生。 两年学习结束后,统一参加北陆大学的编入考试(日语、英语) 。该考试以前两年教学 目标为依据,凡能按教学要求正常完成前两年学业的,均有能力通过该考试。 后两年按日本北陆大学的教学计划,修满专业课程学分。 修满两校规定的学分、 完成毕业论文并获得通过者即可毕业, 获北京语言大学日语本科 毕业文凭、学士学位证书及日本北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法学(经济法)学士学位证书。 5. 在校管理 所有学生均为北京语言大学在籍学生, 前两年校内管理与其他本科学生相同 (如: 班级 管理、党团关系、三好生与奖学金评定、学籍管理、奖惩措施、公费医疗、伙食补贴、宿舍 管理等),在日合格完成两年学习后须在半年内回北京语言大学办理毕业等相关手续。 后两年编入日本北陆大学后,按北陆大学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6. 赴日手续的办理 凡正常学完前两年课程, 通过北陆大学的编入考试, 愿意赴日学习, 有经济能力并按要 求提供下列材料者,北陆大学原则上负责申请并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② 誓约书(北陆大学专用表格) 。 ① 照片6张(半身、免冠、纵 4cmx横3cm 3个月内的近照、背面写上国籍、姓名) ③ 身世调查表(北陆大学专用表格) ④ 履历表(北陆大学专用表格) ⑤ 经费支付书(北陆大学专用表格) ⑥ 经费支付者和学生关系证明文件(关系公证书) ⑦ 经费支付者在职证明 ⑧ 经费支付者收入证明 ⑨ 经费支付者银行外币存款证明 ⑩ 入学金汇款收据复印件 如在北陆大学指定日期之内未提交 将被视为无入学意愿。 如果由于学生个人原因而不能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北陆大学不承担责任。 未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北陆大学将退还入学金和预交学费(扣除邮寄手续 费)。 北陆大学将合格者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邮寄到北京语言大学,由北京语言大学协 助申请护照和赴日签证。 对于由于护照、签证申请的关系导致不能按时入学而造成的损失,北陆大学概不负责。 如学生个人提出不赴日者, 经个人申请和学校批准, 可留在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完成日语 本科学习,但已交任何费用不退。 如因自然条件、国际关系等非学生个人原因而导致不能赴 日的,北京语言大学将退还部分出国费用(人民币 20,000元)。 如学生在北京语言大学学习期间, 何费用。 因纪律、学习等问题而被处以退学或开除学籍的 ,或个人主动退学的,学校不退还已交任 (参 见《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的申请资料、未交纳入学金, 7. 各项费用 北京语言大学在学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专项培训费 用)。 学生在完成日语(2+2 )专业的四年学习期间,需按照 30,000元(含增加教学课时量、校 际交流、出国联络、日籍教师来华授课、手续办理费用等,但不包含护照、签证和出国机票 等费6000元/学年的学费标准按时向 4月1 北京语言大学交纳学费。由于中日学制不同,日方大学新学年开学时间一般为每年 日,2012年9月一2013年3月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仍需交纳学费及日本语能力测试辅导、 出国集中适应性训练等相关费用共计 5500元。 30,000日元的50%)。 日本北陆大学入学审定费 15,000日元(减免入学审定费 日本北陆大学入学金 100,000日元(减免入学金 200,000日元的50 %)。 北陆大学学费600,000日元/学年(减免学费 1,200,000日元/学年的50% )。 (以上费用折合人民币四年共计约 13万元;价格如有变动,以日方报价为准) 8. 在学奖学金 北京语言大学设优秀学生奖学金, 每学年评比一次,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1500 元/人,三等奖 1000元/人。还设单项奖学金,以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金额 为500元。 北陆大学将发给留学生以下奖学金: (1) 留学生特别奖学金(北陆大学) 对成绩优异的留学生,每年支付 300,000日元以内的特别奖学金。 (2) (3) (4) 资格取得奖励金(北陆大学) 对取得公共资格的留学生,支付 学习奖励金(文部科学省) 对成绩优秀的留学生,每月支付 10,000日元〜30,000日元奖励金。 52,000日元的学习奖励金。 自费外国留学生研修奖励金(财团法人石川县国际交流协会) 对全体自费外国留学生, 每半年支付60,000日元/的奖励金,一年两次(每月享 受50, 000以上其他奖学金者除外)。 公共奖学金(3)、(4)是2002年4月现行的制度,今后,日本国内制度如发生变化, 此项奖学金有可能随之改变。 9.北陆大学的生活、升学、就职指导 (1) 学生指导 留学生的担当教员、国际交流中心职员和学生科职员, 学生进行教育并负责升学、生活的咨询指导。 (2) 宿舍 介绍在可骑自行车上下学的范围内,房租为 (3) 升学、就职指导 关于毕业后升入大学院或就职, 学院的负责教员、留学生的担当教员、就职指导科的职 员和国际交流中心的职员在个别面谈的基础上进行指导。 (4) 福利 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国家补助医疗费的 个人支付部分(医疗费的 作为专门的顾问,经常向全体留 3万日元左右房屋。 70%。财团法人金泽国际交流财团负担全额国 补助 民健康保险费。此外,根据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的外国留学生医疗费补助制度, 30%)的80%。(即学生本人只需支付医疗费的 6%。) 如在北陆大学的教育研究活动中遭受急剧的突发外来事件, “学生教育研究灾害障害保险”提供的最高保险金额 担该项保险费。 身体受到伤害时,将得到由 2000万日元的保证。北陆大学全额负 但是,这些公共保险金是 2002年的制度,今后,日本国内制度如发生变化,此项福利 有可能随之改变。 10.特别说明 若因无法预见的因素导致学生拿不到签证, 无法赴日,北京语言大学将退还学生所交的 北京语言大学不退还 部分专项培训费,同时允许学生继续留校学习,在完成本科学业、修满学分的前提下,授予 日语专业学士学位。 如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通过北陆大学的入学考试, 相关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6285e075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