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尊敬的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审工作,建立专业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工作要求。 为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了主要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分类及应对应的职业分支、专业方向等要求。主要职业资格包括:工程师、管理员、会计师、税务师、律师、医师、护士等;主要职称包括: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职称要求还将细化到具体工作职位、职称评审标准、专业方向等等。 二、建立对应关系。 针对不同的职业资格和职称,通过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定建立对应关系。此外,还将进行公示和反馈,充分征求各单位、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确保对应关系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监督检查。 省职称办将建立制度,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遵守规定和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通报、约谈、批评教育等处理。 四、加强宣传。 为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做好职业发展规划,省职称办将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 以上是有关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望广大工作单位、有关行业和社会各界认真执行,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c687b5bb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