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商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为加强我会的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财政部及上杭县财政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资助; 4、银行存款利息及会费投资收益; 5、其它合法收入。 二、经费开支 1、本会业务活动费;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 3、办公设施和办公费用; 4、其他正当开支。 三、审批权限 1、单笔开支金额1万元以上的,由会长审批; 2、开支金额1万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 3、上报审批时使用《费用开支审批表》。 四、财务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本会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员、出纳员,两者不得互相兼任。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3、本会的固定资产、财务收支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接受会员大会和财经委员会、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发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ec863aba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