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是否应该全面禁烟的辩论

时间:2023-01-29 07:24:2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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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是否应该全面禁烟的辩论

常言道饭后一根烟,快活赛神仙。在我国,烟草多年来一直保持着七个世界第一烟叶种植面积第一;烟叶收购量第一;卷烟产量第一;卷烟消费量第一;吸烟人数世界第一;烟草利税第一;死于吸烟相关疾病人数第一。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烟民已达3.5亿,被动烟民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进入2000年以来,中国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0万人,是全球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一根小小的香烟给全世界乃至全人类带来了历史性的难题,这么多触目惊心的世界第一使得禁烟问题备受关注。

正方观点:公共场所应该全面禁烟

辩手一观点:公共场所应当全面禁烟,原因是,接触烟草烟雾会导致死亡疾病和残疾,并且各国的宪法和世界卫生组织人权公约、妇女儿童权利公约等均指出,人们应当享有能获得的最高水平的健康(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第八条的实施准则)

辩手二观点:科学证据明确确定烟草烟雾没有安全水平,唯一能避免接触烟草烟雾危害的方案是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防止二手烟暴露政策建议》

辩手三观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能极大的降低火灾隐患。 反方观点:公共场所不应该全面禁烟

辩手一观点:不符合我国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原则。 1、以吸烟者为本,就说侵犯了吸烟者的自主选择权。

2、以非吸烟者为本,就说吸烟的人是肯定要吸得,如果在公共场所禁烟的话, 必然导致他们在一些非公共的场所吸烟,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

辩手二观点:公共场所禁烟不能绝对禁烟。既然是公共场所就要对所有人开放,吸烟者也欢迎,可在公共场所较偏僻的地方设立吸烟室。这样为吸烟者提供场所,对非依赖性人群有益。

辩手三观点:全面禁烟只是一纸空文,法律毫无执行力。当一个法律只停留在立法阶段的时候,当世界无烟日的时候在禁烟牌前依然炊烟袅袅生起的时候,还不把有限的公共资源用于教育感化中,却无端的浪费立法资源,可悲可叹。

总而言之,我认为公共场所不能全面禁烟,应该考虑烟民的权利,为他们创造一个狭小的空间供他们吸烟,同时避免大众受“二手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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