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的禁烟史及禁烟现状分析 摘要】 公共场所禁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吸烟有害健康,口号深入人心,但公共场所禁烟却收效甚微。本文对公共场所禁烟史进行了简要介绍,并较为详细的分析了禁烟难的原因。 【关键词】公共场所禁烟 禁烟史 禁烟难 原因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中国的烟草产量和消费量逐渐上升,而以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发达国家的烟草生产量和消费量却分别以平均每年1.7%和0.6%的速度下降。作为世界最大的烟草受害国,中国有5.4亿人正受到“二手烟”危害,其中1.8亿是未成年人。2006年,美国卫生署的一份报告中说“不像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因素,二手烟带来的危害是可以很容易避免的,因为只要室内环境禁止吸烟就可以了”。 目前,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环境空气中的环境烟草烟雾(ETS)已成为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重要因素,其危害越来越被广大公众关注。我国早在1979年就开始颁布各种禁烟令,但公共场所禁烟仍屡禁不止,本文就公共场所禁烟史及禁烟难的原因进行简要综述。 1 公共场所禁烟史 从1979年至今,我国对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公共场所禁烟的实际状况也在不断改善。 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等部委发布《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1987年,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1年,卫生部发布《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第二十八条,同年,卫生部等十一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深入开展不吸烟活动的通知》。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等颁布《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以上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了公共场所禁烟内容。至2006年10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有154个颁布实施了本地区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有法规城市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45.7%。 2006年1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2010年5月,国家卫生部率先发出《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2011年5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80号令”), 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在28类公共场所全线禁烟。 在近三十年的公共场所禁烟历史中,公共场所的禁烟范围在逐步扩大,一些特殊公共场所的禁烟要求也在日趋细化,然而,公共场所的禁烟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2 禁烟难的原因 早在80号禁烟令出台之前,我国已有157个城市出台了公共场所禁烟的地方法规,除个别城市执行稍好外,其余城市均存在有令难行的尴尬。有报道称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禁烟场所存在违反禁烟规定的现象[1]。对公共场所禁烟执行难、处罚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公共场所禁烟的最高法律法规是卫生部的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但这部法规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的对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要求,约束的只是经营者,无法对吸烟者进行处罚,也没有对执法主体的执法范围提出明确要求,没有罚则,操作性不强。另外,没有更高部门出台条例或者法规,禁烟新规仅一个部门规章的权限,无法操作公共场所控烟的要求。 2.2处罚力度不大 大多数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并没有约束力,只是一种倡导性法规,没有处罚条款。还有一些地方法规有处罚条款,但处罚力度不大,罚款数额较少,没有惩戒力。相反,一些禁烟取得较大成效的国家其禁烟处罚力度远大于我国。我国香港的禁烟处罚力度也较大,2009年7月1日,香港进一步扩大禁烟场所,开始全面禁烟。此前还可以吸烟的酒吧、会所、夜总会、浴室、按摩院及麻将馆等6类娱乐场所也实行禁烟,违者最高将处以5000港元罚款。 2.3公众参与公共场所禁烟的积极性不强 在部分公众眼里,吸烟只是个人行为,对二手烟危害健康的认识不足,对公共场所禁烟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一项对某步行街行人的调查研究表明:行人对不同公共场所禁烟态度不同,"全部禁烟"支持率高于50%的公共场所是商场、超市、银行、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禁烟会影响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外出意愿[2]。北京在2008年做过一项居民关于公共场所禁烟态度的调查研究,其结果表明,居民支持医院、学校、影剧院、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实施禁烟规定的比例较高,而支持餐馆、酒吧实施禁烟规定的比例较低,表明在目前情况下如果国家强制实施酒吧禁烟规定,尚难以得到广泛的支持和理解[3]。另外,一些商家为了自身利益,怕得罪客人,对公共场所吸烟者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2.4禁烟范围差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公共场所禁烟分为7大类28小类,但办公室、办公楼梯间,男厕等吸烟的“重灾区”目前还未包含在公共场所范围内,因而这些区域的禁烟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另外,我国各种公共场所的档次也很悬殊,公共场所禁烟范围不同,标准不一,这也是公共场所禁烟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2.5烟草行业自身体制问题 我国烟草行业的最高行政管理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则是负责全国烟草产、供、销的经济实体。但是,两者实质上是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也就既具有行政职能,又承担经营任务,政企不分导致国家烟草专卖局一方面肩负立法、敦促禁烟工作的重任;而另一方面又承担促进中国烟草产业发展,增加生产销售的职责。 除此之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也较薄弱,无法满足广大公共场所范围内的禁烟要求。媒体的宣传和公众对公共场所禁烟的认识也有待提高。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禁烟历史悠久,但禁烟效果却不尽人意,其禁烟执行难、处罚难的局面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大、公众参与积极性不强以及烟草行业自身机制问题是其主要原因,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公共场所禁烟任重道远。 参 考 文 献 [1]杨焱,姜垣等.我国公共场所禁烟政策及其执行状况分析.中国健康教育,2008年9月第24卷第9期. [2]江月英,傅华等.某步行街行人对公共场所实施禁烟规定的态度.环境与职业医学,2009年05期. [3]陈耀辉等.北京市居民对公共场所实施禁烟规定的态度研究.中国健康教育,2008年10月第24卷第10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cc54df4a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