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3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4]161号)及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湖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经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承担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任务,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4]161号)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工作,包括配合乙方开展资料收集、做好部门内外衔接协调工作、外业调查过程中为乙方调查人员提供交通便利等。 2、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按期足额将项目经费拨付给乙方,保证乙方顺利开展项目工作。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计划完成项目。 4、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情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项目经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4]161号)、《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标准》的要求,开展资料收集、内业数据处理、外业补充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编写等工作。 2、乙方必须按合同及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内容,提交符合技术要求规定的成果。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成果,包括调查第 2 页 共 3 页 原始资料、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 4、乙方有按合同规定实施项目计划、安排所承担项目经费使用的权利。 5、提交的成果,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的部分,应负责及时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合格的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项目经费与支付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内容提供工作经费人民币: 万元(¥ )整。 2、支付方式: 甲方在乙方进场后7日内成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 )整; 甲方在成果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额人民币 (¥ )整。 第四条:项目验收 1、验收要求: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成果合格与否,以国土资源部最终确认为准。 2、时间要求:遵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第五条:保密 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乙方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获得的资料及成果等),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传播或公开。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或产生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泄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经国土资源部确认,乙方向甲方移交成果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第 2 页 共 3 页 3、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6、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baacf0192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