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 1、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2、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每天出纳业务结束前,要清点现金,现金过夜的数量不能超过500元,过夜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 4、财务人员要按时清理帐目,装订原始凭证,按年建立会计档案。 5、凡购物应先批准,后购置。单据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园长签名并要正规发票方可报销。凡购置重大物品,应班子集体讨论,不能先斩后奏。 6、主管领导对日常业务费(接待费除外)在200元以下开支可审批报销。 7、凡购置教玩具,设施维修、改造、更新,要经班子、财务人员集体讨论,需签订购货合同或工程合同的,要召集班子成员、财务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对其数量、质量、价格要严格审核把关,合同履行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后才可付款。 8、采购物品不得收回扣。厨房每月要依时付清购物款,如逾期不付款视作挪用公款处理。 9、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透明度,更好地理好财、用好财,财务开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制度和上述规定执行。为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设立专门“财务工作”记录本。 页脚内容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c058bba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f31fb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