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做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三、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分开、审批与采购分开、采购与验收保管分开、保管与使用审批分开、处置与审批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四、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由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 七、 本社购销的产品、生产资料价格的确定以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透明化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2c9edbe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