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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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简介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为提高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保证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成立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英文缩写为)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领导下的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指导委员会的宗旨和任务是:探索我国艺术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指导、协调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学校与实际部门的联系,推动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促进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委员会成员是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选聘产生的。

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陈晓光 文化部 副部长

副主任委员:

王次炤 中央音乐学院 教授 杨贵仁 教育部体卫艺司 司长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人教司 司长 文化部教育科技 副司长

委员(按姓氏笔画):

中央音乐学院 副教授 北京大学 教授 万书元 东南大学 教授 王耀华 福建大学 教授


刘立滨 中央戏剧学院 教授 北京舞蹈学院 教授 刘晓刚 东华大学 教授 孙惠柱 上海戏剧学院 教授 李向伟 南京师范大学 教授 邹建平 南京艺术学院 教授 厦门大学 教授 陈汗清 武汉理工大学 张会军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周华斌 中国传媒大学 杨永善 清华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杨静茂 中国音乐学院 杨晓阳 西安美术学院 范迪安 中央美术学院 贾达群 上海音乐学院 曹意强 中国美术学院 董德光 中国戏曲学院 苏州大学 秘书长: 凡(兼)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国家一级演员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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