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意思的论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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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与执手,期以偕老

——对于《诗经·邶风·击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句解释的论证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毛泽东

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首诗出自《诗经·邶风》,其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两句

素来有争议。中华书局版的《诗经》把子作“妻子”解,《那些年我们读错的诗经》把子作“战友”解,也是代表历来争议的两派:“战友”和“爱情”

《毛序》言:怨州吁也“州吁”者,卫州吁也,卫庄公之子。州吁弑君篡位,好战争。一般认为此诗是指鲁隐公四年(719)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但实际上毛诗序没有给出明确的结论,究竟是战友还是爱情。

汉末郑玄在他的《毛诗笺》中说: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执其手,与之约,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故郑玄认为是指战友情,他的结论也在当时广泛流传。

三国时期魏国王肃是第一个对此提出异议的人。王肃,王朗(电视剧中被诸葛亮骂“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的人,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之子,字子雍。他认为,国人室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故此处“子”作“妻子”解。

从名气上来看,王肃并不是比不上郑玄,故两者均可备一说。《毛诗故训传》契阔,勤苦也。说,数也。偕,俱也。所以《毛诗》解“说”为“数”,即现代文中“说”之义。在上古,“说”多假“悦”,作“快乐”解,此处《毛诗》特地说明作“数”解,说明其独特之处。还有就是《毛诗》“契阔”作为“勤苦”解,若查询单字,《说文解字》中有契约也”的意思,显然此处非其本义,《康熙字典》有“又合也”的解释,说明可作“合”解;又有“又忧苦也”的解释,说明可作“忧苦”解。《说文解字》对“阔”的解释是“疏、通,显然不合,《康熙字典》有“又勤苦也,也有“一曰远也”两条,从“一曰”可见此义没有考证,但是出现即表明可用,所以不排除契阔作“合离”解。

综上,我们得出:“契”的意思有:合,忧苦;“阔”的意思有:远,勤苦。所以“契阔”既可作“合,离”也可为“勤苦忧苦”。联系上下文,“死生契阔”,若按照文言习惯一字一义,死为死亡,生为存活,那么“契”“阔”应该也是相对的,故“合,离”更合适,故现代大多采用这个解释。

而郑玄《毛诗笺》中的“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执其手,与之约,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此处“说”非“数”而“悦”,即与《毛诗》不同。若为“悦”,那么整句的意思是和战友愉快地


生活下去,显得有些牵强,所以此处认为郑玄解失之。唐《毛诗正义》即《孔筏》言:言国人世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引王肃言)故王肃认为“契阔”为“勤苦”,子为“妻”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一句(平作“调停”解)《春秋》《左传》《史记》均没有记载邶国,邶国在西周建国初期因为叛乱就被取消了,首都邯郸被划给卫国,则此“邶风”可能是卫国境内的邶国遗民所做。因为西周初期诸侯安定,没有相互征讨,所以这应该是春秋后期邶地的人所写的诗,作者是卫国人。《春秋》鲁隐公四年……夏,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左传》有: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结合《毛序》言“怨州吁也,我们就可以推断诗讲到的“从孙子仲,平陈与宋”大概就是这件事。

文中写到,五日乃还,又知,州吁弑君而立,攻打郑是为了“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但是鲁国大夫仲众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夫州吁弒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这是后话。再回到“五日乃还,五日乃还说明郑根本没有迎战,卫也没有动一兵一卒,自然没有生死之事,那么为什么偏偏要以这件事为背景写战友呢?难道理解为士兵厌恶州吁让他们常年征战而抒发怀念妻子之情不是更合理吗?

北宋的欧阳修《诗本义》《击鼓》五章,自“爰处”而下三章,王肃以为卫人从军者与其室家诀别之辞,而毛氏无说,郑氏以为军中士伍相约誓之言。今以义考之,当时王肃之说为是,则郑于此诗,一篇之失太半矣。可见欧阳修是支持王肃的。欧阳修也对这件事进行了考证,得出结论。

朱熹《诗集传》说,契阔,隔远之义从后者念其室家,因言始为世家之时,期以死生契阔,不相忘__,又相与执手,而期以偕老也。__代一字,原书繁体,未知其字,以空代之,不影响文义),可见朱熹认为是爱情,此书一出,则明清以后均以之为正统,流传至今。

至于赵缺通过“子”来论证,其实“子”有“夫妻之间的互相称呼”一义,并非只有男性才为子,如“内子”便指妻子。这无法成为论证依据。

综上所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应该是指作者和爱人之间的情感,立下誓言不论“死生契阔”,依旧是“执手偕老”,非山水阻隔和时光流逝能使之消逝的,我们应该向这样平凡而伟大的爱情致敬。说到这里,这句话究竟指什么也似乎不那么重要了,诗是前人的思想,我们不在那个时代,每个人可以有不一样的见解,只是网上以一家为尊,斥爱情说“断章取义”“贻笑大方”的做法实在是会“长见笑于大方之家“的。爱情也好,战友也罢,持续千年的争辩恰恰映照出诗经的光芒,朴素平凡,但是不耽误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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