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一流”入围名单看高等教育发展的公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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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双一流”入围名单看高等教育发展的公平和效率 作者:熊丙奇 来源:《教育家》 2017年第39期 针对这份入围名单,舆论的情绪十分复杂。虽然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这只是“建设”名单,而不是说明这些学校、学科已经“一流”。可是,还是有很多人把这作为“已经一流”对待,于是,入围名单的学校,开始庆贺,地方政府也把入围作为当地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成就。而没有入围的学校,则陷入极大的失落。各路看客,则不嫌事大,开始分析谁是最大赢家,谁是最大输家,哪家最满意,哪家恨不得跳楼;段子手也开始显身手,即便根本就不懂学科、专业是怎么回事,也编段子,而这些段子居然得以在教育朋友圈里疯传。 “双一流”能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我国的百年梦想。但毕竟没有“建成”,只是“启动建设”,为何就令舆论这么兴奋呢?主要的原因,这是政府部门遴选学校、学科,而入围者将获得相应的重点建设投入。因此,这不仅事关政府部门对学校、学科办学的认可,也关系到具体学校、学科能否获得政府资金的重点投入问题。对于普通学生来说,则十分在意:自己所在学校、学科入围“双一流”,给考研、就业会不会带来实际的好处? 有利益,就会有得失。因此,不管入围名单怎样,都会几家欢乐几家愁,有高兴的,也就有流泪的,还有失魂落魄的。尽管政府部门反复强调遴选是公平公正的,而有关专家则解读操作时综合考虑了公平和效率。从公平角度,要考虑对一些不发达地区的高校的支持,这次入围一流大学建设B类的就有云南大学、郑州大学和新疆大学;而从效率角度,要考虑激励学校重视办学质量和效益,因此原来的39所985高校,这次有3所入围一流大学建设B类。由于政府部门要兼顾效率与公平,所以可能不那么完美。 如何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兼顾公平和效率,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其实,早在国家出台“双一流”建设方案时,教育界和社会舆论就对如何建设“双一流”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人认为,“双一流”建设应该重视公平,解决高等教育地区分布不均,学校强弱差距太大的问题——这也是985、211工程建设存在的弊端之一。而另有些人则认为,既然是一流建设,就应该强调水平,谁能建出一流水平,就让谁建设。这一争议,一直延续到入围名单公布之后:期待公平者认为“双一流”分布地区不均衡情况仍然严重,北京的“双一流”大学和学科,优势很明显;期待效率者则认为有的大学明显具有优势的学科却没有入围,十分“遗憾”和不解。 以笔者之见,在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这一问题上,由政府来处理公平和效率问题,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从“一流”的本意看,就是重视效率,当其中加入公平因素后,对那些不发达地区的入围学校来说,也有些不公平:我们本来就是靠实力入围,却被认为是“照顾”。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明确政府在发展高等教育中的责任究竟是什么。从履行政府责任,以及促进学校办学角度看,政府在发展高等教育时,主要责任应该是促进公平,至于提高效率,则应该通过放权给学校自主办学,以及建立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 给所有高校平等的竞争空间,是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首要责任。一方面,各高校平等竞争,才能做到让所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国民享有相同的政府补贴,如果差异化对待高等学校,会导致在不同高校接受高等教育者获得的政府补贴不同;另一方面,高校平等竞争,会给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更大的选择空间,不是争着进政府投入多的高校,而不愿意去其他薄弱高校。在我国,顶尖的公立大学,北大、清华的学费是最低的,这不吸引所有学生报考才怪;而在美国,顶尖的私立学校,学费是很贵的(对于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会有免学费的资助政策),而公立的州立学校,学费则低得多(社区学院和职业学院的学费则更低),但这些学校办学质量并不低。因此,有很多学生可以放弃高学费的名校,而进学费低的州立学校、社区学院和职业学院。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推进公平和救济。 履行这一责任,就要求国家和地方在进行高等教育拨款时,成立国家或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订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根据预算拨款,避免政府部门不履行投入责任,或者根据与高校的亲疏关系进行拨款。同时,要减少按项目拨款,而增加基础性拨款。所谓项目拨款,就是政府设立若干拨款项目,高校要获得拨款,需要申请、遴选。在我国,高等教育项目拨款比重很大,985、211拨款就是项目拨款,实行按项目拨款,据称是为了激励高校办学,谁办得好,谁就可以获得更多项目经费支持,但这直接带来高校行政化(要获得项目拨款就必须“跑部钱进”,以及按行政指标办学),以及高校办学的“马太效应”,实力雄厚的学校,可以获得更多项目经费,进一步拉大与其他学校的差距。政府部门以项目计划的方式,推进高校提高办学质量,从效率角度看,欲速不达。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推进的985、211工程建设,随着建设深入,出现身份固化、竞争缺失,学校办学行政化、功利化的诸多问题,这都与行政部门直接介入办学有关。本来,985、211工程,是为了集中优质资源重点建设若干所学校、学科,以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可是,很多进入985、211工程的高校,看重的是985、211的身份,却忽视了建设,而为了入围985、211,不少地方政府、学校搞大合并,增加学科,追求“高大全”。985、211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也引起国家的重视。正是为了解决985、211建设存在的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等问题,我国启动了“双一流”建设。 要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率,需要政府退出高等学校的办学和评价,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这指明了高等教育管理、学校办学的方向。 简单来说,政府部门在以均衡为基本原则保障高等学校投入的基础上,要建立高等教育竞争机制(取消学校等级身份、消除对不同教育、不同学校的歧视),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进行内部治理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对学校办学进行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价,这样才能既推进公平,也提高效率。也就是说,政府部门主要负责教育公平,而提高效率,需要发挥学校的自主权,完善竞争机制。按照这一公平和效率观,也就很容易回答关于“双一流”建设,究竟是扶贫(公平)还是扶强(效率)的问题,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资源的调配,扶持相对薄弱学校步入一流建设轨道,但要建设一流,必须深入推进教育管理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需要把办学自主权交给大学。“强”的大学,不是靠政府“扶”出来,而需要在平等竞争、自主办学中造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ec15cb09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a0.html